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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06-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2年6月15日,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4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举措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全县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高质量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区域旱情等级》(GB/T 32135-2015)、《农业干旱等级》(GB/T 32136-2015)、《气象干旱等级》(GB/T 20481-2017)、《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参照《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临沧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周围地区发生水旱灾害预计对我县产生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参照执行。

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湖泊洪水、渍涝灾害、河道壅塞、堰塞湖、干旱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等。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减少危害,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全面部署、职责明确、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的原则。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水和谐

六、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七个部分。《应急预案》还确定了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标准,为启动应急响应提供了客观化标准和判定依据;明确了防范应对不同灾种、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为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八项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及职责。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及其办公室、乡(镇)及勐底农场社区管委会防汛抗旱基层组织组成。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工作,并服从县防指的统一指挥。

第三部分为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明确了监测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信息传播、信息共享及预防预警行动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I、II、Ⅲ、IV级4个级别,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I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签署命令,II、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或被授权的专职副指挥长签署命令,IV级应急响应由县防办主任签署命令。启动县级防汛抗旱I、II、Ⅲ、IV级应急响应时,县防指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提出了通信与信息、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的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明确了灾后调查评估、防汛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奖励与责任追究和评估总结等工作中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七部分为附则。

七、文件执行日期

依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本预案自印发之日(2022年6月15日)起实行。2021年印发的《永德县汛抗旱应急预案》(永政办发〔2021〕52号)中涉及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章节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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