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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永德县县直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3-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永德县县直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哪些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地震局、县档案局、县残联、县广播电视局、10个乡(镇)40个单位。

二、实施的行政职权情况

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6111项,其中:行政许可290项、行政处罚4477项、行政强制164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给付45项、行政检查512项、行政确认242项、行政奖励19项、行政裁决5项、公共服务44项、内部审批6项、其他行政职权29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43873项,追责情形37878项。10个乡(镇)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947项,其中:行政许可110项、行政处罚71项、行政强制90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检查50项、行政确认89项、行政奖励20项、其他行政职权507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4562个,追责依据537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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