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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德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补充)的通知》


来源:永德县政府办  作者:政府办  时间:2020-11-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推进我县统筹整合使用2020年度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财力精准投入,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战略成果,稳固脱贫成效,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德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补充)的通知》,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各行业、各级次、各渠道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稳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破解财政涉农资金部门分割、零星分散、“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渠道不变,简政放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上级将资金项目审批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县级,县级统筹整合使用好纳入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

  3.县为主体,权责一致。县级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整合使用。

  4.精准使用,提高效益。聚焦全县99个贫困村和14055户553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民生实事,兼顾直过民族自然村,以脱贫攻坚规划引领资金投入。

  二、目标任务和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围绕贫困对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战略成果,稳固脱贫成效,并大幅度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全年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2.83亿元。

  中央资金按照方向不变、渠道不变,共20类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省级资金未限定投资方向及具体用途,共21类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市级资金是安排用于支持我县脱贫攻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县级财政涉农资金,年度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等,应统筹安排使用。

  三、统筹整合资金投向

  按照《永德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根据《永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其滚动建设项目库,补充完善永德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8332.29万元。主要投向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600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建设4286万元,自然村公厕建设4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100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1000万元,水源工程建设项目200万元,河长制建设项目287万元,其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427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19.17万元。

  (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50万元。

  (四)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013.22万元。

  (五)其他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财政局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收集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提出整合资金使用建议,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的数额下达资金;县扶贫办牵头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和完善项目库,做好建章立制、规划编制等工作,按照程序审批项目变更,督促指导项目实施;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计划,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项目计划,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县人民政府批复。

  (三)注重规划衔接。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扶贫等部门的规划衔接,依据规划制定出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县人民政府审批。涉及项目变更和调整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及时上报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严肃整合纪律。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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