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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德县永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的公示》


来源:永德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0-04-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资源的统筹与管理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德县永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的公示》,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修改合法合规性

  《永德县永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于2019年8月21日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备案表,永康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目标分值为97.11分,符合规划修改启动条件,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的规定,本次修改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可启动规划修改。

  二、《规划》修改必要性

  1.是整合资源、产业优势,提升工业化水平的需要。永德县作为滇西区域重要城市,应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从对外开放的边缘地区和末梢转变为开放前沿和辐射中心,成为国家重要战略实施的连接交汇支点。在新的发展机遇面前,永德县现状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从产业结构来看,永德县第二产业大幅落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现状城市发展状况与区域发展战略赋予的期望存在巨大差距,本次规划修改调入项目永德县永康镇派出所、永德县大辰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及农村批次用地等项目的建设可促进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整合区位、资源、产业优势,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2.是响应云南省沿边城镇布局规划的需要。根据《云南省沿边城镇布局规划(2015-2030)》总体发展框架,永德县处在云南省沿边城镇带的拓展区内,与临翔区、耿马县、镇康县、沧源县等城镇共同支撑起“中缅经济走廊”发展带,是规划重要的组成单元,其中临边铁路、沿边公路、施甸至链子桥高速公路3条交通要道直接串联永德县。

  3.是优化永德县空间布局、提升中心城区服务功能的需要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地块位于永德县永康镇,对于拓展永康镇城镇开发边界,提升永康综合竞争力和吸引力,优化城镇布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各地块选址紧邻S313省道,交通、通信便利,促进永康镇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文化水平。

  三、《规划》调整情况

  1.规划布局调整情况。本次规划修改针对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部分进行指标布局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布局调整方向在保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将永康镇内近期无建设意向的原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并供本次项目使用,共调出城乡建设用地20.22公顷,调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9.37公顷,用于保障永德县永康镇派出所、永德县大辰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及农村批次用地等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

  2.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情况。本次规划修改,将调入地块范围内7.66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和12.56公顷的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调出地块范围内20.22公顷的允许建设区调整为2.18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和18.04公顷的限制建设区。调整后,调整区域内允许建设区面积无变化,有条件建设区减少5.48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5.48公顷。

  3.土地用途区调整情况。本次规划修改,将调入地块范围内11.26公顷的一般农地区、7.66公顷的城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0.23公顷、1.07公顷的其他用地区调整为12.56公顷的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及独立工矿区,修改前调入地块范围内已有7.66公顷的土地用途区已为城镇建设用地区,修改后保持不变;;将调出地块范围内6.34公顷的村镇建设用地区、13.39公顷的城镇建设用地区、0.49公顷的独立工矿区调整为19.82公顷的一般农地区、0.40公顷的其他用地区。调整后,调整区域内一般农地区增加8.5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减少13.01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增加5.61公顷,独立工矿区减少0.49公顷,其他用地区减少0.67公顷。

  四、《规划》影响分析

  规划修改后,至2020年永德县永康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均能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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