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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作者:  时间:2023-09-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按年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永德县综合行政办公中心5034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3—5212483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5034办公室(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677600。传真号码:0883—5212483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访问“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de.gov.cn,在首页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链接:

http://www.yongde.gov.cn/ysqgk/jj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351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监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永德县综合行政办公中心5034办公室;邮编:677600;联系电话:0883—5212483。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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