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丹等三十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来源:永德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时间:2021-03-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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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任免发〔2021〕1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丹等三十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关于李向军等三十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0〕74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李 丹 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场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场长)职务 武光泽 任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免去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段韦全 任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盛云江 任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 艳 任永德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板建仙 任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丽丹 任永德县社会保险局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武文军 任永德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杨 坚 任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刘 兵 任永德县人民政府专职督学,免去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 德 任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王大志 任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忠华 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李四文 任永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永德县公安局勐板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海军 任永德县公安局勐板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德县公安局班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志华 任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崇岗道路管理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东 任永德县公安局小勐统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 峰 任永德县公安局永康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严雪华 任永德县公安局崇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锋 任永德县公安局亚练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显阳 任永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永康责任区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升 任永德县公安局永康派出所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建钢 任永德县公安局明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紫军 任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免去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熊国峰 任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向军 免去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杨忠芯 免去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玲玲 免去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庆中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王 芳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专职督学(正科)职务 禹崇梅 免去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 恺 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场长)职务 字润昌 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场长)职务 罗 飞 免去永德县司法局勐板司法所所长职务熊国辉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沈仕云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云雁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基层基础工作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永平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小勐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邹一夫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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