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丽媛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08-2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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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任免发〔2022〕7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丽媛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关于高丽媛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2〕64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高丽媛 任永德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浩任 永德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周先旺 任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丽丹 任永德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副科),免去永德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武发春 免去永德县职教中心主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解聘)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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