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请中共永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合格,进行现场面试合格,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
张清,男,汉族,1986年4月5日,大专学历。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五天(2023年5月30日至6月3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条件,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中共永德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举报。
举报电话:0883—5213297
中共永德县委宣传部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