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 正文


无主化学品公告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0: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2年10月12日,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崇岗乡振清线K76+300M处的南汀河岸边荒地破获一起无主制毒物品案,民警在现场25只蓝色塑料桶内查获化学品硫酸,净重7050千克,未查获货主。

因无法确认及联系该批硫酸的所有人,现予以公告认领,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永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未认领的,永德县公安局将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

认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段警官,0883-5212938

特此公告

永德县公安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