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 正文


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4)第015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8: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因熊国权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熊加琪申请被继承人熊国权享有25%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熊国权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5月1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熊自华、李太聪、熊国辉熊国权 (已故)、

永国用(2012)第28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永政字第(2012)261号

永德县小勐统镇小勐统村竹园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228.3/242.42

熊加琪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