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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4)第014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6: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因李良彬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波申请继承李良彬享有100%的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李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李良彬(已故)

永国用(1997)字第1-1482号、房权证永政字第(2003)第2329号

永德县德党镇德党下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综合/商业

27.48/ 74.83

李波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