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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4)第012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5: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因唐兴荣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永华、李琳莉申请继承唐兴荣享有33.33%的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李永华、李琳莉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唐兴荣(已故)】、 李永华、李琳莉

永国用(2011)第390号、永房权证永政字第(2009)第5655号

永德县茶叶交易批发市场(中排五单元4-2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23.15/ 110.56

李琳莉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