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采砂监管,落实责任制,按照《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报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2021﹞110)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德县河道采砂监管河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予以公告。
附:永德县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永德县水务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