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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来源:永德县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0: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勐底农场社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农业农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关于开展2023年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全国农村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油菜、经济作物等作为核查重点,通过数据质量核查,查找全县农村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工作,提高农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确保各项调查工作规范、行为规范,为依法统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奠定基础。

二、核查范围

油菜、经济作物等的播种面积和全流程工作质量情况,已开展过专项核查的作物可不再重复核查。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将根据工作情况开展抽查督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勐底农场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核查。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勐底农场要扎实开展2023年度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过程中,对于台账不健全的,要及时完善,存在错误及时改正;数据存在差异的,要及时上报情况及相关说明。以此次调查为契机,全面完善各乡镇、勐底农场统计站有关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上报数据台账,同时要求各乡镇、勐底农场指导好村级统计工作人员建立好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做好上报数据台账,充分做好待查准备。

(三)总结报告。各乡镇、勐底农场要认真梳理本区内基础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处理和数据上报情况、数据审核评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将总结情况报告于6月13日前报送至县统计局。联系人:陈雁。


附件:2023年度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

永德县统计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度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农业农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关于开展2023年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全国农村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油菜、经济作物等作为核查重点,通过数据质量核查,查找全省农村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工作,提高农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确保各项调查工作规范、行为规范,为依法统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奠定基础,

二、核查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承担油菜、经济作物等统计的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任务的基层单位。

三、核查范围

油菜、经济作物等的播种面积和全流程工作质量情况,已开展过专项核查的作物可不再重复核查。

四、核查内容

全面核查油菜、经济作物等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处理和数据上报情况、数据审核评估情况以及各级对此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等。

(一)落实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重点核查州(市)、县(市、区)统计局是否严格按照农村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调查;调查对象、范围、指标、方法等是否符合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是否建立了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有关制度文件;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是否按照制度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

(二)制度培训情况

重点核查是否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培训;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做到制度培训全覆盖;基层统计人员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是否理解掌握到位。

(三)数据质量管理情况

重点核查是否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农村统计调查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是否严格按照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开展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管理;数据审核评估流程是否规范,评估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备等。

(四)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

重点核查是否有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调查对象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是否有强令、授意、指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五)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1.查看基础账册(表)。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台账设立是否合理;基层原始表、台账填报是否规范、准确,保存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填报统计报表,账表是否一致;数据过录、录入或导出上报是否正确等。

2.现场核实。对抽选的调查点,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对比查看报表(台账)与实地核查数据是否一致。

3.了解基层工作基础。了解工作人员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情况。

五、核查方式

核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市、区)自行组织自查;州(市)级对县(市、区)开展复查,省级抽查。

六、核查时间

各乡镇、勐底农场6月15日前自行组织完成自查

七、组织实施

2023年度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由省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统一组织,制定统一的方案,确保在形式、方法、对象、内容、指标等方面的规范统一。

(一)核查比例

县(市、区)自查按辖区内10%的乡(镇、街道)、10%的村(社区)或农业企业、合作社比例开展;州(市)复查按辖区内1—2个县(市、区)级单位开展。

(二)核查方法

1.基础工作检查。通过调阅资料、开展座谈、随机调研等方式核查农村统计调查制度落实、制度培训、数据质量管理、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情况。

2.账表对应检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现场核查。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将原始记录、基础台账与联网直报平台内的数据进行对比查看。

3.一致性核查。检查州(市)统计数据与县(市、区)统计台账汇总数据是否一致,县(市、区)统计数据与乡(镇、街道)台账汇总数据是否一致,乡(镇、街道)统计数据与村级汇总数据是否一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县(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方案。要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州(市)统计局要扎实开展2023年度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对辖区内各基层统计机构基础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处理和数据上报情况、数据审核评估情况强化检查督导。在实地督导检查过程中,对于台账不健全的,要做好业务指导,及时改正;数据存在差异的,要及时上报情况及相关说明。

(三)总结报告。各州(市)统计局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基础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处理和数据上报情况、数据审核评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及时督导改进。同时,将2023年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总结情况报告于6月25日前报送至省统计局农村处内网安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