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 正文

永德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公告


来源:永德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时间:2019-10-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睿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采发﹝2019﹞238 号)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深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切实做好2019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雪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景芳(财政监督股股长)

  蔡  群(法制税政股股长)

  李振兴(法制税政股工作人员)

  霍  晓(财政监督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税政股,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李振兴  5211881)

  二、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配套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范围

  我县的集采机构和在本县代理本地区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针对2018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一般不少于5个。对于检查对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年度改革方案》,突出采购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收退、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内容。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检查依据对2018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行检查报告,一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书面审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检查工作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检查指标体系,初步掌握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财政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五)汇总报告阶段:1月1日-2月7日,县财政局将检查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局汇总后于2月13日前形成我市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上报财政厅。

  检查过程中,我局将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公告处理处罚信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检查纪律,履行检查程序,亮证执法,依法处理违规违法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2019年10月1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