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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1-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5日至6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关于“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局班子在按制度要求学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内化理论学习,在班子学习时增加了讨论交流议程,将自己对理论的认识及时反映出来,通过交流能更好地探索出理论指导实践之路。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坠底,党建材料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2018年党建档案和文书档案已按要求逐年进行归档,并找回原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2017年度《永德县党组织工作手册》,将其归档。二是关于2017-2018年度原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每月自评申报表内容雷同的情况,我局通过重新自评的办法进行整改。

  (二)关于“党费收缴工作落实落细不够”的整改情况。针对2017-2018年度党费证收缴记录中部分党员收缴日期遇节假日未顺延的情况,我局对党费收缴记录进行修改,按要求将收缴党费的时间进行顺延。

  (三)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我局根据《中共永德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永国土资党〔2017〕6号)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在民间借贷的职工进行教育谈话,目前该职工逐步进行还款。

  (二)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凭证中存在审批手续不全、原始发票未签字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补签。二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支付职工出差费用报销单填制不完整,按照规定进行补填,同时印发了《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是存在现金收付现象,2018年12月31日第0001号凭证,收不动产登记费金额28705元,该笔费用是由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POSS机,中心收取现金后交由财务入账,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安装POSS机,杜绝今后出现现金收付情况。四是针对“购买部分办公用品和车辆修理费支出未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我局在之后的工作中将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五是针对支付工作经费审批单没有填写报销说明、财务未审核签字,经手人、分管领导未在原始发票上签字,我局将此类审批单全部进行补签,并严格规范今后的财务审核审批工作。

  (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县委具体实施办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针对出现大额经费支出发票的情况,是由于我局之前实行的是集中报账,造成出现大额餐费发票,目前我局通过整改,规定发票及时报销,一餐一发票,杜绝出现大额餐费发票。针对菜单中出现酒水的问题,我局将按规定在公务接待就餐时禁止提供酒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5577;邮政地址:永德县纪委县监委办公楼(县委巡察办),邮编:67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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