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德县第一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来源:永德县政府办 作者:永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12-2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河组字〔2019〕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境内河(湖)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河(湖)行洪及堤防安全,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永德县已完成第一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此次划定范围为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南捧河、永康河、大勐统河、勐波罗河、怒江,以及水域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忙海水库。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有关事项可向永德县水务局咨询,咨询电话0883-216415。 特此公告。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