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号) |
来源:永德县委县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 时间:2020-02-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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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第9号通告相关要求,为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积极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督促公众在出入公共场所或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时进行微信扫码,以便及时准确找到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提高追溯工作的精确性和时效性。现将永德县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行政办公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超市商场、商店、医院、药房药店、酒店、餐饮门店、理发店、客运站(候车室)、公交车、体育馆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所有公共场所、人流密集场所均实行“云南抗疫情”扫码入出制度。公共场所管理者或经营业主须通过微信搜索下载“云南抗疫情”扫码程序,按提示要求,生成并打印二维码,张贴于公共场所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并派专人引导、监督入出人员扫码。 三、所有入出公共场所的人员均须配合扫码,首次扫码需短信验证(短信免费)。对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入出。对强行入或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制度。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2日12时起施行,停用时间由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研究确定,由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另行通告。 永德县委县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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