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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城管和商贩的矛盾


来源:小勐统镇  作者:杨文华  时间:2017-06-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城管与商贩之间,扯不清、理还乱的纠葛,是个从来不缺关注的话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本人从事集镇街道管理已经多年,面对城管和商贩这个看似简单,但在媒体画面定格成血腥、粗暴代名词的今天我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谈谈如何正确看待城管和商贩这个人民矛盾问题。

城管管商贩是“一群无奈的人在管一群无助的人”身为城市管理者,城管充当的角色,不仅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驱赶摆摊的小商贩,使市容市貌在表面上整洁和井然有序的角色,更重要的是通过管理使整个社会城市呈现出一种精神风貌,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融洽共生的角色,也就是使城市生活更加美好的角色。同时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其实城管的队伍很庞大,而通过媒体曝光的只是在管理第一线上承担着驱赶小商贩角色的那些人员,他们是城管队伍里的底层人员,有的只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协管人员,他们面对商贩的挑衅、辱骂,甚至殴打,为了自己的这份职业,扮演着媒体画面不光彩的打手、实施暴力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他们“很无奈”。而对于商贩来说,他们同样也是属于社会的底层人群。目前在城市的小贩基本上由三类人群组成:第一类人群就是城市里的下岗失业平民,或者就叫做城市贫民。他们为了养家糊口,摆摊做小生意以维持生计;第二类人群就是从农村走到城市的农民工,他们或者先前曾打过工后来转而操起小商贩的生意;第三类人群就是农民工二代,他们可能从小生活在城市里,对城市生活的环境比较熟悉,脑子相对比较活,他们愿以这种方式来维持自己在城市中的生活。因此,从社会阶层来看,城管和商贩都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在现实中,他们二者之间呈现出来的却是对立和冲突。原因何在?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城管与小商小贩之间的分歧产生来源于一个要卖,一个不准卖;一个为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另一个为了生存的权利,分歧的产生是必然的。然而分歧所带来的就必然是冲突对抗吗?解决冲突可选择的有五种策略:一种是逃避。就像小商小贩与城管之间的“猫与老鼠”的追逐那样,城管来了我就跑,城管走了我又继续卖。第二种是消极地压抑或压制。你要罚我我让你罚,罚完我还卖,你把我东西没收了,我苦苦哀求。第三种方式就是对抗。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横我比更横。第四种方式就是相互之间的妥协。你退一步我也退一步,从而达到一个共识。第五种方式就是有机地合作。面对分歧,我们有不同的选择方式,那么,应该选择解决分歧的方式?这就和个人的人格特征和文化素养密切相关了。
首先商贩的心态特征做一个分析。从心理学上来讲,属于城市贫民里的底层人群是弱势群体,而弱势群体在心理层面上就会有一种弱者的心态,包括几个方面:一、渴望得到别人的救助。二、希望得到别人的最低限度的理解和尊重。三、有一种“倚弱卖弱”的心态。而在我们的社会里,第三种心态普遍存在,就像很多老人在公交车上摆出一副必须要青年人给他让座的姿态。给他让了座,他认为理所当然心安理得,没有一句感谢;如果没有给他让座,他就会表现出社会对不起他的心态来。在这样的社会心态的作用和支配下,商贩的这种弱势群体心态就表现得很明显,他们对城市管理者的要求和期待就比较高。因此,当城管人员履行公务时,他就不会去想这是城管的工作职责使然,而会认为是对方与自己过不去。因此,由于前三种心理的存在,弱势群体的第四种心态就会比较明显,即心理的封闭性和很强的自我心理防卫。就像鲁迅笔下的阿Q,在自己没有力量的时候,面度强者采取精神胜利法以达到心理的平衡,面对弱者时就采取一种欺负他们,以显示自己有能耐的做法,也就是会以一种故意和你过不去的心态去对抗。小贩的心态也包含着这样的特征,因为小商小贩被城管驱赶的次数太多,他们和城管就产生了一种对立的情绪,这就会导致对抗的事件的发生。

其次来分析城管的心理。在城市管理第一线的、扮演着驱赶小商小贩角色的城管,一般有两类:一类是有正式编制的,一类是城市的协管人员。对于他们来说,这份职业来之不易,他们大多数人在社会生活中也一直没有扮演过所谓可以耀武扬威、可以在人前行使权力的这样一种角色。因此,当这类人被赋予一定的可以管理的权力时,就容易产生一种自我角色的错位,就会觉得手中有权了,就必然引起一种滥用职权的心理,而在比其更弱的人面前显示他们的强势或强大。按照道理来讲,城管不算官,商贩和城管的管理应该是惺惺相惜的关系,但是城管具有管理商贩的权力,他们在行使自己的职责中也存在滥用权力的可能,这就导致了商贩关系的对立。

,从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来看,城管和商贩的矛盾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表面上来看进行城市管理、保持城市的整洁和城市道路通畅是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城管驱赶商贩仅仅是追求城市表面上的井井有条,而忽略了城市建设中人与人之间的和平共处,这就是管理者的管理错位。进一步问,对城市生活的光鲜和井井有条的需要最为强烈的人群是哪些人呢?我们说,每个人都追求生活的舒适,都追求生活环境的优美,因为这是人们普遍的要求之一,但谁对这种生活的渴望最为强烈?那就是社会的所谓精英阶层。因为对于生活在城市底层的人来说,当生存需求都无法满足的时候,就不可能去追求赏心悦目了。从这个意义方面上来讲,当我们的城市对城管公权力定位的时候,仅仅定位于城市管理是使城市的风貌得到井井有条,这只是单方面地关注了社会上的精英阶层,而忽略了商贩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群体。满足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就会忽略另外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如果政府在群体利益方面定位错的话,就会引起群体之间的冲突。所以,我认为我们要维护一部分群体利益的同时不应该忽略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不应该忽略弱势群体的利益,但现在我们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恰恰是为了维护大众的没有具体特定对象的公众的利益,而去损害有特定对象的,社会的底层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这就是一种错位是一种思想的错误和理念的错位,在这种错位的理念支配下,必然会导致政策的制定中的偏差,这种偏差的存在,必然就产生了不同群体之间利益之间的冲突和心理上的对立。

在现实中:一方面城管为实现城市“改头换面”的“良苦用心”,由于成见作祟,不少市民仍认为是“城管粗暴执法,甚至打了商贩”引发的冲突,甚至于一些媒体歪曲事实真相。市民的误解和网络的伤害,让城管执法人员很无奈。“我们渴望理解,但更渴望公正。”城市管理无‘看客’,商贩也要守法经营。盲目地同情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并对城管形象加以丑化,这对城市秩序的维护是一种伤害。另一方面,最根本的是城管执法的对象相当多的人不过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是靠小生意来挣点生活费,如果一年没收两次,可能就会使生活陷入非常困顿的局面,难以为生,我们国家现在的物质生活还没有达到经营者都去商场开店的发达水平,商贩也要养家糊口,同样也应倍受社会关注。因此只有客观公正地看待城管与小贩的矛盾与冲突,让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减少,城市管理才能越管越好,暴力抗法事件才会越来越少。

城管与小贩的冲突问题,是需要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在提高文明执法程度的同时,必须提高市民素质,为城管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城管和商贩间的冲突关系不仅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更重要的是在制定政策目标的时候,尽可能多的照顾依靠小商贩为生的人的利益。还要去想方设法为没有职业的人提供机会,给他们以职业培训,引导其合法经营,通过疏导的方法要比打击的方法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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