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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作者: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5: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4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5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巡察问题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细组织,及时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印发了《中共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党组履行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带领班子成员,组织局党支部、各股、室、中心根据《整改方案》提出的措施,对照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抓得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干部读书会等认真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各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明确由局党支部负责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健全完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恒定学习“第一议题”纳入制度中,以后召开的党组会议都将组织学习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各项政治理论、中央省市县各级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

2.针对“党组履行自身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行业监管职能履行有差距,“崇胶标胶厂存在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问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公安、工信、供电等部门配合,于2022年6月8日,对其“挖矿”活动场所采取断电措施,封存其“挖矿”机房和“挖矿”设备。2022年6月30日,当事人赵胜星将“挖矿”设备全部拆除,终止“挖矿”活动。

针对“党组统揽全局的作用在单位制度中未体现,将违规事项纳入制度规定”问题。局党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原制定的单位工作学习管理制度进行逐项逐条的审核,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进行逐一修改,已修改完善了单位学习制度、上下班制度、出差、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文办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撰写报送制度。

针对“指导服务和推动工业跨越发展不力,部分管理的规上企业困难问题推动解决不及时”问题。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一企一策”挂钩帮扶措施,努力帮助企业逐一协调解决。对云南永德昌明铁锰矿业公司、永德天卫农业服务公司、永德荣亿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3户企业用地手续未完善问题,由局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申报材料,按程序报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对云南永德松山水泥有限公司和云南永德恒昌硅业有限公司没有“能评报告”的问题,由单位分管领导带领业务人员指导企业向市级职能部门提出“能评”申请,市级职能部门聘请省级中介机构深入两户企业进行实地评审,两户企业顺利通过评审,及时恢复了生产;对云南永德松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证过期的问题。局党组积极排查,认真追溯,查明了云南永德松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响应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号召,提前拆除了建通窑水泥熟料烧成系统,2018年技改成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无需开采石料生产水泥熟料,加之施孟高速公路穿过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求注销采矿证,企业按要求注销了采矿证,现已无需办理。

3.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不力,村容村貌整治持续推进有差距”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督促3名驻村干部和2名乡村振兴自然村帮扶队员认真坚守岗位,积极支持村“两委”工作。利用“主题党日”“支部+支部”活动等适时组织其他党员干部职工进村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配合、帮助、指导挂钩村“两委”开展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编制、疫情防控和村容村貌整治。7月1日,局党支部组织16名党员深入永康村与村党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配合、协助村党支部对永康村私搭乱建、违规占用人行道堆放杂物乱象进行整治和卫生死角清理,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

(二)关于“群众身边问题和作风”方面

1.针对“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

对“2021年度“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问题。认真梳理单据,分析说明超支原因,主要是2021年3月14号凭证支付2020年度小车油料费1893元。2021年4月6号凭证支付2020年度小车修理费10340元。2021年12月36号凭证属于消化历年度预拨经费列支小车油料费、过路费等11466.02元,增大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加之单位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出差下乡较上年增多,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增加。今后单位将加强厉行节约,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对“公务接待消费烟酒”的问题。通过清理核实,厘清接待餐费中涉及消费烟酒具体金额。涉及烟36包,金额1060元,涉及酒4901元(商务接待3435元,公务接待1466元)。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及时清退,于2022年4月26日将接待费中消费烟和公务接待消费酒款2526元上缴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专户。

对“接待餐费无公函”问题。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该凭证属于支付历年欠费,无法补上接待公函,以后的接待中,已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具体实施办法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办字〔202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关于2019年11月29日支付鑫玉商务酒店住宿费328元(2019年11月6日148元、2019年10月27日180元)、永通大酒店住宿费396元(1次2间),附件无公函,未注明接待对象的问题。通过核实,3次住宿费均为公务接待,其中:在鑫玉商务酒店接待忙捞村委会工作人员2次,住宿费计328元;永通大酒店接待乡镇抽调糖业集团破产重组专班工作组人员1次2人,住宿费396元。

2.针对“大额资金支付未附集体研究决策记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组织人员对相关凭证进行详细梳理,完善相关手续。2019年11月第7号会计凭证支付福云康、戎氏、棠梨春技术推广示范扶持款共300000元,属于省级科技扶贫示范项目,记账凭证后附有各级财政资金下达文件依据,4879.79元属于单位邮电费、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油料费零星支出;2019年10月第8号会计凭证支付2018年楚雄展销会展馆搭建、宣传资料、展品等布置资金67449元,因财政拨款时间滞后,已提交班子讨论研究,并补附班子研究讨论的会议记录。

3.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对单据认真核实,查出问题原因并进行说明。此笔出差审批单有主要领导签字但签在出差期间工作安排栏,未按要求签在主要领导签字处。已按要求在此出差审批单补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意见;2019年4月第11号会计凭证涉及的问题,已按要求让报销人补签。对“使用发票复印件列支企业补助款”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并进行说明,此笔款属于市级主管部门补助的工业发展资金,专项补助给相关企业,企业又需要用发票原件做账,所以我单位只能用发票复印件做账列支,已按要求在复印件备注说明发票原件存放在某某企业。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集体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相关规定的学习,完善和规范党组织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党组织议事规则研究决策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规范决策过程记录;二是在以后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针对“党组会议和党内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严肃党内生活,规范集体决策程序,规范班子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对单位内部的每个股室,每个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签订风险防控承诺书,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年末组织对股室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对涉及报账单据进行核实,弄清问题根源,防范类似问题继续发生。2019年1月15号凭证,存在私车公用加公务燃油费8单2108元。原因是2018年11月至12月全县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工作,我局挂钩村在亚练乡文化村距离县城较远,单位只有一辆公务用车,一名专职驾驶员,无法为所有参加大走访的工作人员提供公务用车保障,为按时完成脱贫攻坚大走访工作任务,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使用上单位职工私车,由单位适当补助油料费。三是完善单位相关制度,将警示教育纳入单位制度中,认真开展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及时组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县通报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4.针对“上级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针对“原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放射源保管”的问题。及时协调环保、应急等部门认真研究了2021年中央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原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涉及的放射源保管的相关措施,对放射源采取封存保管,将放射源封存到安装有摄像头的专门仓库内确定两名工作人员共同管理。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与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打牢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3313;单位地址:行政办公中心2018室;电子邮箱:ydxjj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