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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 作者: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1: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8月5日,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中共永德县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在向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沟通会议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禹海清向司法局党组书记梅玉松传达了县委书记宋正垠在7月21日县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王红葵反馈了巡察情况,梅玉松签订了《巡察整改承诺书》。在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会议上,王红葵副组长代表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禹海清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梅玉松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王红葵指出,近年来,县司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依法治县、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永德建设,为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奠定法治保障基础。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到位;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工作推动有差距;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问题和作风方面:履行社会服务职能有差距;党务政务公开更新不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研究推动党建工作不力;推动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王红葵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二是着力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和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禹海清指出,县司法局党组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抓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并按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约束,促进改革发展,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永德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梅玉松表态,一是不回避,不遮掩,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点得准、点得实、点得深,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司法局敲响警钟,拉响警报,对下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局党组班子完全拥护,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二是不护短,不手软,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鞭策,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高度,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扣巡察组反馈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及时报送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实效;三是不推诿,不懈怠,从严从实担当“两个责任”。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政治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建设、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布局,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四是不畏难,不放松,以干事创业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动力,把问题整改与“十四五”规划实施、县委“563”发展计划、“六个永德”建设、“6+1”产业发展、“9+2”重大项目实施相结合,把问题整改与依法治县、法治永德建设相结合,提振精神,提升能力,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真正做到统筹兼顾、求实求效,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