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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6:4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4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5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的原则,坚决按照“站位要高、责任要实、力度要大、监督要严、成果要深”5个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扛牢扛实整改主体责任。

(二)构建组织保障。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分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地。党组书记带头领办具体事项,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具体问题限时改、举一反三系统治、制度机制长期建的“三步走”整改战略,逐个问题深入研究、推进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内,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5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三)细化任务分工。坚持将巡察整改和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逐项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权属,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股室、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具体事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局党组会等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最新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要求。制定印发《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3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6至8月开展交流3次。

2.2023年6月21日,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二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有关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讨论。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共开展宣讲活动6次,在微信公众号、“七彩云端”等平台发布《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转发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信息。

3.2022年,全县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指标值为34.9%。目前,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指标值为3.04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指标值为7.2张,精神执业(助理)医师指标值为3.9名,心脑血管疾病死亡指标值为391.97/10万,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指标值为13.97/10万;2个乡(镇)已通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市级评审。

4.加强对医共体运行的管理监测力度。2023年,组织医共体管理委员会通过国家卫生健康政策评估系统监测数据,对医共体进行考核。

5.全面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国家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等日常监督管理,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023年1-8月共组织监督员、协管员参加市级培训1次、自行培训2次;开展日常监督1445户次,下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意见书287份;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回访,跟踪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6.每季度召开一次孕产妇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全县孕产妇管理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早期干预及正确救治能力。按照“基层建册、医院建档、分级管理、辖区追访”的原则,健全服务网络,制定周报制度,组建孕产妇管理微信工作群,加强对孕产妇的管理。加大孕产妇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母婴救治水平。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召开2023年度孕产妇管理工作会议2次、开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工作培训1次;全县共管理孕产妇3343人,其中:高危孕产妇2844人,未分娩1282人(黄色931人,橙色351人,红色0人,紫色51人),未发生高危孕产妇死亡情况。

7.及时调整卫生健康部门拥有“政府救助平台”“大病专项救治”“慢病健康管理”“医疗机构查询”“看病预约”事项账号管理人员、2023年下半年“政府救助平台”工作专班;根据工作实际,将调度机制由每双月一次调度修订为每半年一次调度。认真梳理乡(镇)卫生院“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加强政务微信APP及各平台使用培训,确保工作机制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规定,将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大病专项救治”“慢病健康管理”,做好线下疾病救治。截至2023年7月,完成第1至第2季度乡(镇)卫生院“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情况报送及问题分析工作;收到并办结慢病申请事项3件,大病申请事项2件、均未出现超时办理。

8.坚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调动民政、财政、教体等各方责任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多渠道构建托育服务网络体系。与发改、人社、工信等部门加强对接联系,抢抓2000元/个托位省级奖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机遇,对符合托育机构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帮扶,加快推进托育服务设施建设。2023年9月1日,召开联席会议对工作目标进行再细化。目前,全县有婴幼儿托位数401个,其中普惠托育371个,计划年内完成目标任务。

9.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殖保健、妇女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以及2013年1月1日起出生的二、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资金补贴政策进行宣传及落实。

(二)关于群众身边问题和作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制定印发《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文件文稿错情通报制度》,健全完善《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公文处理及公文签发制度》,加强对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规范审核程序,每年汇总并通报对多字、漏字、错字以及引用文件不规范等错误的错情记录。2023年6月28日,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公文写作培训,规范公文写作格式,提高干部职工公文写作水平。

2.制定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要求村卫生室使用药品必须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代购,所采购使用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医保相关政策要求,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加大各村卫生室惩处力度,发现不按要求采购药品的村卫生室首次将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3.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全县153家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0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18起。

4.制定印发《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医疗机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和污水,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对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的3家医疗机构给予处罚。

5.按照“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的要求,督促签约团队落实签约后的履约服务,如实将服务信息录入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同步完善记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做好签约服务对象的宣传答疑,不断提高家签服务的感受度和知晓率。对工作重点及薄弱环节进行跟踪督导,严格执行绩效考核与资金分配制度的落实,推动家庭医生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8月24日,全县共签约149750人,履约率89.73%,其中:签约高血压患者23130人,履约率99.97%;签约糖尿病患者4691人,履约率99.91%;签约肺结核患者121人,履约率100%;签约重精患者2063人,履约率99.90%。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人数达3000余人。完成2023年度第1至第2季度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工作。

6.组织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全面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不断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非税收入上缴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管理“无缝对接”。

7.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最新标准对2020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准确掌握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制定《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培训管理办法》,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及培训审批及报销结算进行了规范,并对2023以来所发生的培训费报账资料进行查缺补漏,补齐相关报销资料。

6.制定《永德县卫生健康局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办公用品采购由科室提出采购需求、报分管领导同意、归口规划财务与项目信息建设股统一采购。严格要求办公用品报销必须列出采购明细清单、商品供应商、用途,确保报销凭证齐全;对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结算。

(三)关于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修改完善《永德县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定》,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明确会议研究事项范畴,规范会议记录。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着力提升党员凝聚力。2023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10次、党课7次,开展主题党日9次、参与162人次。

3.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完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步骤严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3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工作。

4.制定印发《医疗卫生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县医疗卫生人员的调配管理,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解决县域医疗卫生人才分布不均的现状。对全县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进行摸底梳理、分类及汇总。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卫生专技人员1830人,执业(助理)医师556人,注册护士1024人,全科医生98人,中医职称62人;聘请省外高职称专家到院长期服务1人,建成省级专家工作站16个,选派16名医务工作者赴省市三级医院进修学习。2023年上半年,新增引进各类医疗卫生人才36人。

5.按照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议和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研讨会的要求,定期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严格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找全找准廉政风险点,提出科学防控措施。

6.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十必谈”要求进行约谈提醒,加强重点岗位、重大节假日前约谈提醒,规范、完整记录约谈事项全过程。2023年,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按季度开展廉政风险谈话,切实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7.强化学习以案促改,不定期通报本系统各类违纪违法事件,强化以案促改的“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2023年共召开警示教育会议5次,开展廉政教育党课活动1次。

(三)关于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下属单位及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2104;联系地址:永德县德党镇永顺路19号;电子邮箱:ydxwsjkj2022@163.com。

中共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