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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5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情况公示



来源: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民族宗教事务局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10: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5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1年4月8日,《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临财农发〔2021〕18号),下达“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资金100万元。2021年4月23日,我县以《永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永财农发〔2021〕29号)将此项资金下达给乌木龙乡,资金用于乌木龙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巩固发展项目。

  、2021年5月31日,《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农发〔2021〕38号),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00万元。2021年8月17日,我县以《永德县财政局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 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永财农发〔2021〕33号)将此项资金下达给德党镇、永康镇、崇岗乡、乌木龙乡人民政府,资金用于德党镇勐汞村忙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100万元、永康镇勐底村勐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100万元、崇岗乡团树村豆腐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100万元、乌木龙乡班卖村岭岗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100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事项进行监督,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电话: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0883-5211368

  附件:1.永财农发〔2021〕29号(永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2.永财农发〔2021〕33号(永德县财政局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 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