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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查询云南政务服务网,本地落户需要的条件。 1、婚育新生儿落户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2、租房落户(已征得房主同意)、购房落户。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实际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落户时,应当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 在城镇地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人或购房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其户口登记在农村地区的配偶、子女(含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在城镇地区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口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3、引进人才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返回原籍落户。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全面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条件,以具备一定学历或技能的人才、升学或毕业进入城镇的学生、在城镇就业居住3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同时,进一步优化省内学生升学、毕业的户口迁移办法,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因升学、毕业在省内迁移户口的,不再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统一网上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落户人居民身份证;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落户人员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咨询方式:永德县公安局德党派出所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永宜路1号(县政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883-5211159。 联系电话:0883-5217110。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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