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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申报和规划实施;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永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场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永德县水务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永德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永德县水务局牵头,会同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永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永德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永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耕地保护方面,上级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任务124.67万亩,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我县耕地面积133.35万亩,比上级下达任务多8.68万亩;上级下达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任务的115.58万亩,2017年我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15.58万亩,比上级下达我县规划期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多0.01万亩。
2.土地要素保障方面
(1)规划保障方面:规划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土地要素保障主要涉及空间保障和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目前规划工作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省、市安排,于2020年11月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投标程序,确认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技术服务单位,规划内容包括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规划目标和战略、构建全域国土空间格局、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制定城乡空间布局与引导、构建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建立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和管控、统筹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等。目前已完成“双评估”等7个专题初稿,开展了“十四五”项目范围收集和上图工作(“十四五”共609个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80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已收集177个子项目),正在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县级总体规划于年底前完成。二是开展村庄规划工作。
(2)耕地指标保障方面
市政府下达我县2021年补充耕地工作目标任务为:新增耕地数量5000亩、水田2000亩、粮食产能230万公斤。目前共入库耕地数量4838.87亩、水田153.36亩、粮食产能336.79万公斤,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6.78%、7.67%、146.43%;目前在建6个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8128.33万元,预计能产生耕地指标220.9亩,水田指标4445.57亩,粮食产能59.9万公斤。以上项目新增加水田指标计划2022年6月可入库。
(3)农转征报批进展方面
“十三五”期间,我局共完成用地报批面积7284.88亩;2021年以来因耕地指标问题仅获批不占耕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批11.8亩,获批永勐高速公路临时用地2批2844.43亩。
三是县级9+2项目11个,除永康现代肉牛养殖示范园、蔗糖恢复性增产项目、大勐统河大型灌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3个项目外,临沧坚果产业园项目可组织报批120亩,冬春蔬菜精深加工项目选址未定、忙肺小镇、县第二污水处及配套管网工程巍永高速、熟茶产业园、德党湖康养项目未完成前期工作,马鞍桥水库因涉及占用生态红线目前省市暂未收件,考腊水库尚未取得初设批复;四是其他不涉及未批先建的项目7个:永德通用机场尚未取得初设批复,永德县勐哨坝水库、纸厂水库、响水河水库前期工作未完成,还未到用地报批阶段,中医院、纪委业务楼、妇幼保健院等项目纳入城市批次进行组件,
成片开发方案组织情况:目前正在组织第2次成片开发方案,计划将临沧坚果产业园、聚宝盆、熟茶园区、忙肺小镇等项目纳入。
3.民生工作保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县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33个,其中滑坡194个,泥石流32条,崩塌6个,地面塌陷1个,威胁人口21401人,威胁财产达47238万元;纳入群测群防隐患监测点149个,聘用监测员297名。全县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备安装24套。目前正在开展《永德县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2021-2025)》和《永德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编制工作。
(2)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县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421本,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4977份,完成注销登记1098,收取不动产登记费167.33万元,完成土地、土地及房屋查封登记99宗,完成土地及房屋解封登记12宗,完成土地解封登记1宗,完成不动产注销登记1098宗,撤销老房产证抵押141本,撤销预抵押236户,林权撤销抵押1宗、查封6宗、查询58宗。完成公检法查询2065户,完成市级房产查核信息628户,完成脱贫人口是否购买商品房和门面房信息55056户,完成边缘易致贫户是否购买商品房和门面房信息2107户,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13户,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111户。完成城镇存量数据整合2607宗,未整合3627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含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永德县土地估价所、永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永德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德党镇自然资源所、永康镇自然资源所、小勐统镇自然资源所、亚练乡自然资源所、乌木龙乡自然资源所、大雪山乡自然资源所、崇岗乡自然资源所、大山乡自然资源所、班卡乡自然资源所、勐板乡自然资源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6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0.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898.52万元对比收入减少1,137.96万元,减少23.23%,主要原因: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90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63万元,占总支出的11.26%;项目支出8,785.91万元,占总支出的88.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763.72万元对比支出增加6,136.81万元,增加163.05.25%,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支付以前年度项目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4.63万元。与上年1,188.28万元对比减少73.65万元,减少6.2%,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7%。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3%。人均办公费支出1.05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5.91万元。与上年2,575.45万元对比增加6,210.46万元,增加241.14%,主要原因支付以前年度土地整治项目款、地质灾害项目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款;2021年度城乡社区支出6,692.7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216.41万元(土地开发性支出3,830.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85.9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51.3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575.1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8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567.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8.05万元(灾害风险防治12.8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505.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65%。与上年3,696.82万元对比减少365.24万元,减10.96%,主要原因县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28.42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96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5.6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1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5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4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7%。主要用于主要行政运行727.41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8万元、事业运行146.33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565.9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6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5.77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1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5%。主要用于灾害风险防治12.8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505.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预算的26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4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5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4.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砂石资源整治、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万元,增长2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23.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的主要原因2021年开展砂石资源整治、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故公务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0.96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细化费用开支内容,规范开支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占63.16%;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占36.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自然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工作范围内检查工作,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43万元,与上年70.66万元对比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5,03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34.85万元,固定资产859.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03.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3.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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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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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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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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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37.7 |
4534.85 |
859.45 |
673.14 |
186.31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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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3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00%。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656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6567.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5.1万元增6562.67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性支出3,830.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85.9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51.3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5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1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