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公告
编号:(2021)第0023号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永德县人民政府永政复(2017)153号文件批准,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永德县房地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永国用(2014)第095号等8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拟予以注销(详见附件),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 第63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6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注销此8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作废。
附件: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明细表
(地址: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883-5211087 )
公告单位: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5日
附件: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明细表
序号 |
土地使用单位 |
土地证号 |
土地坐落 |
面 积 |
土地用途 |
用地类型 |
|
(平方米) |
(亩) |
||||||
1 |
永德县房地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永国用(2014)第095号 |
德党镇德党110变电站旁 |
7165.19 |
10.75 |
商业 |
出让 |
2 |
永德县房地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永国用(2014)第096号 |
德党镇德党110变电站旁 |
6969.97 |
10.45 |
商业 |
出让 |
3 |
永德县房地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永国用(2014)第097号 |
德党镇德党110变电站旁 |
8165.02 |
12.25 |
商业 |
出让 |
4 |
永德县房地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永国用(2014)第100号 |
德党镇德党110变电站旁 |
7936.38 |
11.90 |
商业 |
出让 |
5 |
永德县房地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永国用(2014)第098号 |
德党镇德党110变电站旁 |
7436.69 |
11.15 |
商业 |
出让 |
6 |
永德县房地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永国用(2014)第099号 |
德党镇德党110变电站旁 |
7770.43 |
11.66 |
商业 |
出让 |
7 |
永德松宙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
永国用(2014)第239号 |
永康镇永康村 |
20800 |
31.20 |
商业 |
出让 |
8 |
永德松宙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
永国用(2014)第240号 |
永康镇永康村 |
20533.00 |
30.80 |
商业 |
出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