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000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政府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一是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永德实际,牵头制定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技术标准,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研定下发。二是抽调技术员会同市级指导组,深入各乡镇蹲点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和技术指导服务。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崇岗乡大落水事件处置工作和勐板乡怕掌村集中安置点“尾巴”房扫尾工作。五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县域乡村及乡镇规划工作取得实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永顺路向南延长线项目完成涵洞、毛石砼挡墙、砼箱涵等部分工程量,总计完成投资1827万元;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300万元,抓好保障房分配入住、销售工作、棚户区改造及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做好房地产销售管理、开发经营管理工作及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管理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好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共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9件;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七改三清”,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实施乡镇集镇“一水两污+公厕”工程;脱贫攻坚帮扶责任进一步压实,2019年以来先后深入挂钩村开展产业帮扶300多人次,选派有工作经验的人员长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农户大走访活动,所挂钩的忙蚌村49户、麻栎林村71户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2、2019年县级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50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为168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107000万元。截至10月29日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539.40万元,占总任务数的100.98%;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8300万元,占总任务数的108.9%。;完成招商引资为30880万元,占总任务数的30%。2019年度永德县建筑业增加值全年任务数166615万元,一至三季度实际完成建筑业增加值78767万元,比上年同期(72270万元)同比增长8.99%;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3.22万平方米,占任务13万平方米的101.69%;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1899人,占任务1856人的102.32%;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4910.2万元,占任务4909万元的100.0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00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96.5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1%;其他收入106万元,占总收入的0.39%。与上年度(2018决算总收入8909.74万元)对比,增加18092.85万元,增加比例为203.07%。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34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16%;项目支出6,601.97万元,占总支出的89.84%;与上年(5896.18万元)对比增加1452.35万元,增加比例为24.63%。主要原因是加快了对永顺路向南延长线、人居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6.55万元。与上年(819.29万元)对比减少72.74万元,减少比例为8.88%。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时有15人划转至新单位,相应划转人员的经费也一并划出,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01.97万元。与上年(5076.89万元)对比增加1525.08万元,增加比例为30.04%。主要原因是加快了对永顺路向南延长线、人居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其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10万元;城市公共设施支出2.3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356.2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10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458.23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7.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3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与上年(2018年支出5867.84万元)相比增加23.38%。其中基本支出639.88万元,与上年(2018年基本支出810.95万元)同期对比下降21.10%;项目支出6599.64万元,与上年(2018年项目支出5056.89万元)同期对比增加30.51%。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时有15人划转至新单位,相应划转人员的经费也一并划出,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加快了对永顺路向南延长线、人居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7.7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1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2,20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49.86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10万元;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95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8%。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1356.2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110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58.23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7.14万元;住房公积金8.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4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开展农危改、脱贫攻坚工作及车辆购买年限较长、维修费用等较上年增多,所以本期“三公”经费支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1万元,增长19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万元,增长16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开展农危改、脱贫攻坚工作及车辆购买年限较长、维修费用等较上年增多,所以本期“三公”经费支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万元,占90.65%;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9.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人居环境治理及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实地勘察及拍摄班卡乡班卡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4万元,与上年(2018年支出40.96万元)相比下降28.37%。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时有15人划转至新单位,相应划转人员的经费也一并划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部门业务工作所发生的日常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其中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0.93万元;差旅费0.48万元; 维修(护)费0.5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9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6.6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74852.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763.3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8.1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4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049.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052.0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85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4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保障性安居工程:指为增加中低收入家底住房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底住房困难,列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或筹集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8.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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