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字〔2021〕9号)要求,经对乌木龙乡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特编制此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通过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联系电话:0883-577704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乌木龙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开展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监督,增强服务功能、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有力地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强化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乡宣传干事作为政务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了工作力量。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顺应“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发展趋势,主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网络公开和传统公开两者并重、各有侧重,实现公开内容、开形式、公开实效性有机互补。三是精选信息公开事项。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优先选取能够反映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典型信息进行公开,主要侧重民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城乡建设情况、机关组织建设情况、重要会议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积极回应群众了解乡政府工作、关心地方发展的期望。
(一)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乌木龙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部署,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强化学习,全面提高认识。乌木龙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坚持以会代训,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和全乡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认真分析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抓好集中学习,结合开展中心组学习、读书会等活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和学习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列入全乡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促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条例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进工作事项公开承诺,突出“三个更加”,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根据政府公开信息指南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对于规章制度等长期性的内容,采取制度上墙、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长期公开;对于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利用公开栏进行定期公开;对于临时性和动态性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短信、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随时公开。通过对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的要求,把政务公开的过程变为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和监督的过程。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在不涉及政务秘密的情况下,遵循“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及时公开。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现让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提高公开认识,注重公开实效。在保证不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切实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和水平。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全乡在临沧日报等省、市级媒体平台公布信息11条,在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乡级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2条,内容主要涉及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和乡村振兴、民生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运用“云岭先锋”为民服务平台、永德县政务信息公共网发布政府信息,继续探索运用乡级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年轻人接受度较广的新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2020年,乡人民政府共负责承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4件,其中:乡人大九届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13件,办理政协提案1件。开展政策解读情况,2020年,乌木龙乡不存在解读回应情况,只有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本单位向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咨询情况。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20年度乌木龙乡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0 | 0 |
行政强制 | 9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选取工作实绩,对规范性文件公开较少,还存在公开不及时等情况,现有公开数量还不能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政策解读还停留在“静态、单向、粗放”层面,在“互动、服务、精细、生动”等方面还需再下功夫。二是线上公开方式需拓展。目前更多信息仅在永德县政务公开网进行政务公开,关注人数较少,受众面较窄,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延伸公开途径。创新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努力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新模式,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运用数字、图表、声像等方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强化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和渠道的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三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