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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永德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
4、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领导县民族宗教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5、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7、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8、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9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12、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引领。2022年,县委统战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全市统战、民宗、工商联、侨联等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县委通过召开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县统战工作会议、县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县宗教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对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和安排。县委统战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先后提请县委制定印发了《中共永德县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中共永德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对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对全县统一战线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和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单位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工作条例进行宣传宣讲,切实把广大统战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推动《中国共产党统一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为做好全县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建言献策,为县委集聚更多党外人才。一是按照市委统战部的安排,配合完成了农工党云南省委员会,云南师范大学到崇岗乡团树村开展“云南人口现状问题及基层社会治理”调研工作;配合完成了民建临沧支部到永德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题调研;配合完成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中缅印度洋之窗——临沧弧形经济带”专题调研,并结合工作实际,向调研组提出有价值、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二是开展“数字统战行动”,对全县统战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走访调研,截至目前,全县有民主党派1人、无党派人士14人、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71人、宗教界人士28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119人、网络人士19人、留学生6人、在缅重点华人华侨7人。三是努力助推非党干部选拔任用,注重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做好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有广泛群众基础、代表性作用突出党外干部和无党派人士的推荐工作,全县有科级少数民族干部181名;有52名党外干部担任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中县人大班子中配有1名党外干部,县政协班子中有3名党外干部;有12名党外干部担任部门正职领导;有41名党外人士担任了县人大代表,15名担任市人大代表;有105名党外人士担任了县政协委员,14名担任市政协委员。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以“团结奋进促振兴、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过程,与全县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活动深度融合,高起点谋划、深层次推进,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工作,建立起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领域全覆盖创建体系。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坚持在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上下足功夫,制作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标语、宣传雕塑、文化墙、文化走廊等460余条,大型广告牌6块,精短视频50部,在中央、省、市、县主流媒体投送民族团结进相关信息1000余条次。规划建设6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和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广场。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各族干部群众对创建活动知晓率全覆盖,5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8个单位被命名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个单位被命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让各族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22年5月,市创建办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评估验收,高度肯定我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2022年9月,省民族宗教委组成检查调研组对我县创建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对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于11月进行了公示。二是年内共向上争取扶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31万元,实施了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巩固提升、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项目。年内投资14万元,完成布朗族歌舞文化精品工程,使布朗族代表性文化、文艺得以传承和留存。
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会议精神,以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宗教事务治理实施意见为抓手,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行宗教工作“四带四必”,持续抓好佛教商业化治理、伊斯兰教“三化”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全县43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继续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双暂停”。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协同公安国保处置了1起疑似佛教领域非法宗教活动。二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土地拆迁、企业重组、民族宗教等领域,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关系和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按照“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的工作要求,定期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沟通思想、了解情况,主动协调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得到全面巩固。
5、深入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一是完成换届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市工商联的有力指导下,圆满完成了第十一届工商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执委委员和领导班子。二是抓学习培训。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政治思想意识提升,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进商会、进企业、进农村3期;推荐5名年轻企业家到省内企业挂职学习,组织了25名企业家分批外出学习培训;举办2022年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成功举办42名企业家参与了培训,不断提升青年企业家能力素质和创业热情。三是支持商会发挥作用。引导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人士积极支持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共向学校、卡点、疫区等捐赠物资约7吨。四是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对75家代表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对各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加大宣传,帮助解决困难问题9个,诉求1个;五是服务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县处级领导和部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支持非公经济人士创新创业,助推企业发展。加大“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宣传力度,发放40户贷款资金680万元,带动就业106人。六是积极投身绿美永德建设。向全县广大民营企业发出倡议,凝聚绿美共识,共创绿美家园,共有34家会员代表企业参与到“99公益日”募捐活动中来,捐款40.5万元,为绿美永德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七是指导乡镇商会成立。完成勐板乡、乌木龙乡两个乡镇商会成立,搭建了乡镇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人士的“会员之家”。
6、进一步壮大海外爱国力量。一是加大侨法宣传力度。围绕涉侨法律政策宣传“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侨场、进企业、进社区”等“六进”目标,充分利用“侨胞之家”平台,组织侨眷代表60余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以“宣传侨法、维护侨益、为侨服务”为主题的侨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发放3000余份宣传册,进一步凝聚侨心,维护侨益。二是组织实施侨联项目建设。为传递好党和政府、对华人华侨归侨侨眷的关怀,县侨联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协调,在县司法局实施永德县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永康镇端德村实施“侨胞之家”侨爱工程项目。三是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充分发挥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利用中国传统节日对困难台侨属开展走访慰问,全年共发放慰问金4.3万元;发放缅籍学生奖学金2.4万元,让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家乡亲人的温暖关怀。四是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海外联谊联络。充分发挥侨务资源和海外华商熟悉“两国市场”“两种文化”的独特优势,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利用中国传统节日,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工商联等民间团体、专业人士、在缅支教教师的联系交往,目前,已经与居住在缅甸掸邦第二特区我县大山乡税房村张勇,缅甸掸邦腊戌果文中学、果敢民族发展基金会相关人士杨权、永德户籍24名在缅任教教师取得了联系,进一步汇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
7、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统战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全市的部署要求,我们以“解放干部思想,提升思想境界,提高能力素质,转变机关作风”为目标,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导向。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说办就办马上办”的理念,不等、不停、不看,雷厉风行,迅速抓好落实,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县委统战部推行“月计划周安排日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于每星期一召开干部职工会,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县各级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县政府各类涉及统一战线的专题会议工作安排,县委、县政府阶段性工作任务,上级及本级领导交办批示件,本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等制定年度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每月、每周抓好推进落实。不断增强工作计划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实现统战部门工作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全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一项一项抓好工作的贯彻落实,全力推动永德县统一战线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干部党派股、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台侨事务股、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不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466211.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6211.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26274.83元,增长57.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6274.83元,增长57.2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底财政收回部分项目资金指标,用于今年安排使用;二是2022年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928847.37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427.71元,占总支出的57.71%;项目支出2084419.66元,占总支出的42.29%;上缴上级、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共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0504.24元,增长18.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4513.72元,下降10.24%;项目支出增加1105017.96元,增长112.8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4427.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2065.43元,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362.28元,占基本支出的7.47%。2022年年人均基本支出188004.67元/人,与上年对比人均增加21204.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4419.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8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民族工作专项833118.72元,主要用于2022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设备购置及到各乡镇示范点建设调研指导,开展民族工作接待、差旅费、省级示范创建验收等费用;2.宗教事务46290.14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工作及宗教工作会议等费用;3.华侨事务910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侨务会议、“侨胞之家”建设等费用;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313990.80元,主要用于开展统战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对台工作等费用。农林水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抢救工作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0567.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与上年相比增加711522.70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2022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4768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5%。其中:基本支出2163265.10元,项目支出1284419.66元。
2012301行政运行6816.00元。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生活补助。
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833118.72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经费支出。
2013401行政运行2120628.4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3404宗教事务46290.14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
2013405华侨事务91020.00元。主要用于归侨侨眷困难生活补助、“侨胞之家”项目建设等经费支出。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313990.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88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981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6%。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14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几类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840.00元,支出决算为4859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699.1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99.9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89%,主要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899.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840.00元,支出决算为4859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69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9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6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99.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699.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各种专项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41.62元,减少65554.27元,下降27.08%,主要原因及使用情况:1.30201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2.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和维修费用支出;2.30207 邮电费支出1178.70元,主要用于邮寄机要文件及办公电话费用支出;3.30211 差旅费支出91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产生的差旅费用支出;4.30217 公务接待费支出3437.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的费用支出;5.30228 工会经费支出13543.92元,主要用于单位部门人员福利费用支出;6.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各种专项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费用支出;7.30239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37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差旅费、交通费用支出;8.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材料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861152.12元,其中,流动资产551641.42元,固定资产167844.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1666.66元,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667.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41.82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8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中共永德县委统战部
2022年9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