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ydx002/2022-00115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24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人社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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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上报和发证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调配(转移)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监督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干部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下设社会保险局、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安排,突出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1.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一是保持就业大局稳定。坚持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稳就业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二是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三是确保重点群体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为重点,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就业计划、就业见习计划,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四是深入推进就业扶贫。采取完善贫困劳动者动态信息、加强就业岗位信息对接服务、开发公益性和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发展产业带动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进扶贫车间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质量等举措,深入推进就业扶贫,推动永德高质量脱贫。强化沪滇劳务协作,加大劳务用工企业对接,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扎牢民生保障网。一是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引导有意愿的未参保人员积极参保。抓好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扩面工作。二是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推进“中人”养老金待遇计发清算工作,贯彻落实职业年金管理办法,规范职业年金日常管理,推进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改革。三是认真抓好待遇核发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足额支付。四是落实降费减负和阶段性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3.强化人事人才支撑。一是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区域内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最大效能。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五网”建设、产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对人才的需求,开展高层次人才需求征集,形成需求清单。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聘用管理以及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及贯彻落实力度,扎实抓好欠薪问题和隐患排查工作,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和查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继续推行劳动用工信息网上申报备案制度,进一步扩大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三是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深挖整治和长效常治“两条主线”齐头并进,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不含3名机关工勤编制),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492322.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92322.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73505.04元对比减少了2681182.8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我局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生育保险职责划出,交由县医疗保障局承担,同时将25名同志转隶到相关部门,2020年预算时未将相关人员经费以及项目经费预算到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492322.22元,其中:本年收入16492322.22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92322.22元(本级财力16492322.2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73505.04元对比减少了2681182.8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我局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生育保险职责划出,交由县医疗保障局承担,同时将25名同志转隶到相关部门,2020年预算时未将相关人员经费以及项目经费预算到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92322.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492322.22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4894.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58712.0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将25名同志转隶到相关部门,此部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未预算进入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50574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0428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492322.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492322.22元,按功能科目分类:

  2080101行政运行7453885.6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6820553.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600元(含公务交通补贴369600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生活补助71731.92元;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1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1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管理;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政策培训产生费用;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310004.8元,主要用于对单位退休人员财政原渠道发放部分30300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1200.8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0122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支出;

  2080801 死亡抚恤2119728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9077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000元,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60239.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76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1216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85900.6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财政配入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2090808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808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2837345.52元(其中:基本支出2837345.52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1134676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676元,项目支出0元)。

  30107绩效工资736152元(其中:基本支出736152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1200.88元(其中:基本支出781200.88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0239.2元(其中:基本支出560239.2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848.24元(其中:基本支出41848.24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585900.66元(其中:基本支出585900.66元,项目支出0元)。

  30201办公费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30205水费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6电费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7邮电费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1差旅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30215会议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7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96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302退休费1804231.8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231.8元,项目支出0元)。

  30304 抚恤金2119728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19728元)。

  30305生活补助293891.92元(其中:基本支出293891.92元,项目支出0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77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9077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人社局2020年无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永德县人社局2020年无上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人社局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资金15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13.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01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16.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00万元,下降16.66%,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实现脱贫退出,用车量部分减少,燃油及修理费用减少。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民生补贴类。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给予政府缴费补贴,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下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加发基础养老金,对参保人员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县两级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周转金及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在发生用人单位确无能力支付、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工作;为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解决县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三)专项工作经费。按省市县要求开展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向招聘、人才引进工作;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培训;做好人社系统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会议筹备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工伤保险调查取证工作;管理全县机关事业科级以下工作人同人事档案;完成市局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四)部门和社会事业专项资金。按省市县要求开展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向招聘、人才引进工作;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培训;做好人社系统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会议筹备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工伤保险调查取证工作;管理全县机关事业科级以下工作人同人事档案;完成市局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用于保障永德县人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600元(含公务交通补贴369600元),占基本支出的4.91%,人均支出968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与2019年支比减少617元,减少5.9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到相关部门共25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600111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24093745908.xls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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