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永德县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和永德县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及实施计划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一)永德县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二)永德县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
二、资金来源
(一)永德县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永德县财政局 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永财农发〔2021〕6号)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万元。
(二)永德县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永德县财政局 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永财农发〔2021〕6号)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0万元。
三、实施期限
(一)永德县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二)永德县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2021年春季学期和2021年秋季学期。
四、受益对象
(一)永德县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农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户)。
(二)永德县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
五、补助方式
(一)永德县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采取按季贴息方式,贷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款额提供贴息需求情况,县扶贫(乡村振兴)部门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确认后,提交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发放农户。
(二)永德县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按春、秋学期分别填写《雨露计划申请表》,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和扶贫办对学生身份和学籍进行认定后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发放补助资金。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1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计划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及雨露计划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83-5220896;
永德县教育体育局(雨露计划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83-521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