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民政局)
索引号
ydx002/2022-00164
发布机构
永德县民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2-18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民政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000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增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 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村委会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俗、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老城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二是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永德县行政区划图;三是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民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和社会组织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永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站。

  2.永德县民政局流浪乞讨救助站。

  3.永德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4.永德县民政局殡葬事务管理所。

  5.永德县中心敬老院。

  6.永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21〕13号)、《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通〔2021〕27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深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等3类对象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覆盖范围,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进一步做好“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使用。

  2.在疫情防控上下功夫,坚决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强化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养老院、救助管理站和婚姻登记、殡仪馆等民政机构的疫情防控,严格按防控指南,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和留守老年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强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依托村(居)委会及相关工作力量,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有效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对社区防控的指导,充分发挥居(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的组织动员作用。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捐赠监管,确保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持续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力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动员社会组织、慈善机构、专业社工为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等服务,关心关爱奋战在基层一线的社区工作者和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

  3.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确保民政项目落地使用有新突破。积极协调项目资金补助。通盘考虑项目建成后,运营所需设备投入资金,积极协调增加民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使之与建设市场相匹配。2022年逐步有计划的推进已建成的中心敬老院、勐底敬老院、大山敬老院、大雪山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投入使用;二是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以养老为引领,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大力发展集健康养老、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养老设施。2022年内将永德县社服福利院、勐底敬老院等条件成熟的养老机构推向公建民营试点;加快推进崇岗乡敬老院、班卡乡敬老院、乌木龙乡敬老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等项目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社会福利院、永康敬老院、小勐统敬老院、大山敬老院、大雪山敬老院、勐底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工作;围绕“三个示范区”建设任务,谋划制定好民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4.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实现殡葬改革工作有新突破。抓好《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办通〔2020〕2号)、《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活人墓、已安葬坟墓及墓碑、棺木制售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31号)等文件的落实,确保完成剩余的小勐统镇、勐板乡、班卡乡、乌木龙乡等4个乡镇农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加强散埋乱葬综合治理,开展拆除已建成的活人墓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公益性公墓入葬工作,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殡仪服务机构的监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5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2.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居民火化费和遗体运送费,城乡居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比例减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952.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2.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2.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居民火化费和遗体运送费,城乡居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比例减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952.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5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项目支出235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居民火化费和遗体运送费,城乡居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比例减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项 行政运行417.56万元。

  2、2080207项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万元。

  3、2080299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1.09万元。

  4、20805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28.77万元。

  5、20805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29万元。

  6、2081001项 儿童福利13.92万元。

  7、2081002项 老年福利379.13万元。

  8、20811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59.7万元。

  9、20819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4.37万元。

  10、20819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76.95万元。

  11、2082502项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2.15万元。

  12、2101101项 行政单位医疗33.50万元。

  13、21011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9万元。

  14、2210201项 住房公积金36.22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13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逐年递减的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0.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逐年递减的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3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379.13万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8]33号),以全县总人口的死亡率与火化率计算,城乡居民火化费标准0.07万元/人,尸体运输费补助平均0.1万元/人,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标准0.2万元/人测算,由县级财政承担。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114.37万元,保障人数1383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及时得到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776.95万元,保障人数2954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及时得到提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资金659.7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4752人,重度一级残疾1357人,重度二级残疾1964人,由县级财政承担,市财政从市级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的5%。让困难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重度残疾人得到有效护理,残疾人保障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指财政拨款并未实际拨到单位商业银行的实有资金户,而是给拨款单位一个用款额度控制数,需要用钱的时候再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申请。

  2、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包括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3、业务活动费用: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年末职工人数比2020年年末职工人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德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028.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9.78万元,固定资产18.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5.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111

  永德县民政局预算公开表2022021809433428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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