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设在县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一体推进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永德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彻底的自我革命中不断凝心铸魂
一是以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纯洁思想;
二是以自剜腐肉的坚定态度纯洁组织;
三是以规范严明的监管体系纯洁队伍。
2.奋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永德行动”,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永德现象成色更足
一是坚持监督首责,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
三是坚持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是坚持巡察政治站位,不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五是坚持教育、监督、执纪一体发力,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六是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一体推进。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又防止滥用问责、不当问责,提升问责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年内共问责党组织3个,党内问责26人,监察问责2人。注重抓早抓小、激励实干担当,准确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为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护、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9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07人次,占比77.14%;第二种形态44人次,占比11.05%;第三种形态13人次,占比3.27%;第四种形态34人次,占比8.54%,切实达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效果。
3.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准确把握永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形势;
三是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性认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等15个内设机构,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信访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5个派驻机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个巡察机构(巡察办)。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1378406.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78406.0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71581.87元,增长11.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1581.87元,增长11.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50964.93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8228.49元,占总支出的81.23%;项目支出4082736.44元,占总支出的18.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7940.93元,增长2.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3918.20元,增长8.37%;项目支出减少935977.27元,下降18.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但因为厉行节约,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68228.49元。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1363918.20元,同比增长8.37%。增长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增加,所以日常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16812.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1416.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5%。202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0168.12人/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6514.17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82736.4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5977.27元,下降18.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故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查办案件等支出4082736.4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85229.80元、电费4277.92元、邮电费90577.49元、公务接待费12000元、劳务费87630.44元、其他交通费47039.58元、差旅费145831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107.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95317.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52892.0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93.06元,其他支出213357.1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3760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上年相比增加214583.78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0403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7%。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325838.50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提倡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所以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656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559258.14元,增长42.4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增加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83428.45元、抚恤费1521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450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2143.14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824959.0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9547.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与上年相比,支出30979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收入比退休人员工资收入稍低,所以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0元,决算为684658.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23%。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52892.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7000.00元,决算为273766.3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99%,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决算为5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4658.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23%。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52892.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7000.00元,决算为273766.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决算为5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帮助解决购买公务用车2辆,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1505.98元,增长13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52892.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313.90元,增长1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300.00元,增长24.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帮助解决购买公务用车2辆,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购置车辆2辆。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帮助解决购买执法执勤公务用车2辆,分别是红旗轿车和广汽传祺商务用车各一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机关查办案件、巡察、督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查办案件、巡察和政治生态蹲点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416.08元,比上年增加133849.55元,增长8.82%,2023年度因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增加,差旅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168140.47元,其中,流动资产412410.77元,固定资产4648166.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7563.5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3200.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357.01元;无形资产增加102826.72元;流动资产减少1036383.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9128.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9128.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2023年本单位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 99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因工作需要2023年度上级项目绩效自评表未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