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索引号
ydx002/2022-00586
发布机构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永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永德县森林公安局 浏览次数:48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1201000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为涉密事项,根据保密规定,不公开。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高效组织动员。1月23日召开会议传达省、市森林公安机关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第一时间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警种实际制定《永德县森林公安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二是突出值守集结。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意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三是参与严密防控。根据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2月12日起,联合应急管理局对原县委、县政府生活区住宿人员、商户及从疫区返程人员、省外进入永德境内的人员对所有生活区路口进行封堵实行封闭式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在正大门值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体温,排查登记人员累计5437人。

  2.把牢“打野”工作重心。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突出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以最高站位、最强措施、最严要求,协同作战、联防共治,强力推进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一好转、两提升、两下降、五杜绝”。一是联防联控,强化清理整治。加强与管理部门建立行刑衔接,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转递,部门会商,联合整治等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防联控的整体效能。1月24日至25日,组织警力深入县城集贸市场摊点、海鲜店、餐饮店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餐馆、饭店、酒楼非法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1月26日至31日,组织警力与县林草局、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县范围内所掌握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大检查、大整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无证经营严查取缔,对合法经营责令业主停业整顿,加强场所消毒。同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各乡镇开展农村集贸市场及活禽交易等开展专项检查。共清理农(集)贸市场14个、屠宰场2个、关闭活禽交易场所20个,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累计55家,关停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42家,清理餐饮店355家,摊位158个、海鲜店2个,签订严禁买卖运输贮存野生动物承诺书170份。粘贴宣传牌10块,粘贴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倡议书674份,开展普法教育29场次。二是压实责任,严厉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为确保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迅速组成3个突击队,专项打击突击队、清理查缉突击队、党员先锋突击队直接深入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对全县10个乡镇餐饮业进行全面清查,持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检查过程中,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防控科普知识,粘贴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倡议书,提高群众疫情防范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截至12月20日,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76起(同比上升60%),打处涉案违法人员176人(同比上升60%)。其中:行政案件134起,刑事案件42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120只、猎具220件。

  3.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根据《永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德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开组〔2020〕6号)文件要求,以脱贫攻坚“户户清”“项项清”“账账清”为抓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用心用情尽力在产业发展、教育帮扶、技能培训等方面下功夫,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助力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一是疫情防控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两不误”。加强对驻村民警队伍日常管理,单位业务工作全部都由在家民警负责,消除驻村民警后顾之忧,确保9名民警1名辅警驻村帮扶力量不减。同时坚持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加强挂钩帮扶工作。每个挂钩帮扶责任人都加强学政策,分别于2月中旬、4月初、4月20日至24日深入挂钩户开展脱贫攻坚“新春大走访”“户户清”活动和脱贫攻坚退出迎检准备工作,按照县委脱贫攻坚退出迎检大会部署要求,排查隐患,全力帮助挂钩户解决困难问题,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提升满意度。三是协助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自2020年10月13日起,脱贫攻坚“村主任”回归所负责自然村,协助大山乡税房村、忙兑村动态管理工作队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4.抓实森林防火工作。一是4月4日永德县启动2020年“无火清明”专项行动,森林警察大队全警出动、全力以赴联合县林草局、森林消防队员开展武装巡护,严管火源、严查火案,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林区群众转变放火烧荒、野外焚香祭祀等生产生活陋习,倡导无火生产、文明祭祀等优良习俗;二是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森林防火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严守工作纪律,清明节期间取消休假全员在岗在位主班局领导和值班民警、辅警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遇有紧急任务时15分钟内集结完,做到令行禁止。三是加强巡逻防控。按照“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重点整治、集中查处”的原则,梳理各辖区重点人员和突出矛盾,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3月20日至22日,组织警力深入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武装巡护活动,强化林区巡查巡护力度,查小案、办小事,以打促防,集中整治和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建立违规野外用火查处的工作新常态。四是加强联防联控。积极与县林草局协调对接,在棠梨山自然保护区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结合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实际,对过往人员及车辆进行仔细核查、详细登记,切实从源头管住火源,着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截至12月20日,共出动防火宣传车辆35台次,人员210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共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3起,其中失火案2起,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1起。

  5.提升公安党建促工作。进一步抓实和规范党建工作,做好相关的痕迹管理工作,截至12月20日,共计开展集中学习14次,参与人数182人次。

  6.着力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就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系列部署要求,调整警力部署及时成立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案件查办小组分别深入勐板乡、小勐统镇等乡镇开展种茶毁林案件查处工作。

  截至12月20日,共查破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类刑事案件14起(滥伐林木1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 1起),行政案件15起(滥伐林木12起,盗伐林木3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情况为涉密事项,根据保密规定,不公开。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9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6.17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48万元,占总支出的80.79%;项目支出128.72万元,占总支出的19.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6.72万元,增16.5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3.04万元,减9.2%;是因为拨款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72万元,增16.51%。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薪金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72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3.04万元,减9.2%;主要原因的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9.8%,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薪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支付永德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3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44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日常机构运转、执法办案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3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61万元,增长1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7万元,增长1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降低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580.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1.29万元,固定资产28.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不变。其中;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580.2451.2928.91
28.91


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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