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制定《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5月3日(星期五)在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45人至50人。
1. 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35人至40人。
2. 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0人至15人。
3. 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18:00时。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表格(相关报名表格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到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