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任免发〔2025〕4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兴文等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关于李兴文等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5〕27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李兴文 任永德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永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杨成武 任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永德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虞 宁 任永德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罗艳竹 任永德县司法局副局长
罗正昌 任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陈绍韶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永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项海虾 免去永德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武文军 免去永德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