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15〕75号)、《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的通知》(永人社便签〔2021〕69号)有关规定,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
1.许翠美,女,汉族,生于1975年12月10日,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翟金银,女,彝族,生于1997年12月1日,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李月圆,女,彝族,生于1988年9月25日,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吴新雪,女,汉族,生于1997年11月6日,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杨婷婷,女,汉族,生于1994年5月17日,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5天(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举报电话:0883-5215616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