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政策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严格执行《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15〕75号)的规定,经我局与报名求职人员进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
1.李联忠,男,汉族,生于1974年2月26日,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李金兰,女,彝族,生于1980年9月28日,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五天(2021年6月25日至6月29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欢迎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县农业农村局举报。
联系人:柒玲玲 举报电话:0883-5211501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