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改价格〔2024〕58号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德县民政局关于规范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永德县盛德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收费。其中:火化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骨灰寄存等三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二、延伸服务项目属群众自愿选择项目,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单位自行制定,并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
三、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内容。
四、收费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
五、以上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化从其规定。《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永政发改费发〔2009〕218号)、《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永政发改费发〔2010〕251号)同时废止。
(此件公开发布)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德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殡葬基本服务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一 |
运尸(遗体接运) |
1.遗体收敛在二楼及以上的,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电梯运送不收费。2.无承办人、野外、高楼、尸体因特殊原因距殡仪车100米以外的,遗体搬运费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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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普通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 |
包括提供消毒、遗体收敛、抬尸和将遗体运送至殡仪馆等服务(丧属搭乘运尸车不得再收任何费用),往返20公里以内。 |
元/具 |
150 |
超出20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加收2元。 |
(二) |
中档轿车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在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 |
元/具 |
360 |
超出20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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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高档轿车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在20万元以上) |
元/具 |
560 |
超出20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 |
|
(四) |
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 |
元/具 |
由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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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遗体存放 |
殡仪馆提供遗体冷藏存放服务。 |
元/天 |
150 |
不足1天按1天计收。 |
三 |
遗体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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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平板炉 |
包括提供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 |
元/具 |
380 |
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 |
(二) |
拣灰炉 |
元/具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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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骨灰寄存 |
殡仪馆骨灰寄存服务 |
元/月 |
5 |
首次寄存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免收寄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