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云财农〔2022〕110号)、《云南省衔接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3〕15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永德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示期:4月22日—4月28日。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 《永德县财政局 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文号:永财农发〔2025〕5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
文件金额:530万元
资金级次:省级
资金类型: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监督电话:0883-5211361
省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2345
通讯地址:永德县德党镇永新路52号
附件:衔接资金下达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