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05:28 作者:永德县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复路)县级机关大楼政协一楼103室,电话:0883-52113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云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研究设置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按时和及时公开发生的相关信息。2023年,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改善等内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各类政务媒体平台发布信息81条,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财政预决算2条,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条,通知公告3条,年报1条,公开内容涵盖了我局的职能、工作动态及主要业务情况等内容,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管理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对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着重加强信息发布源头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质量,严防失密泄密和公民个人隐私泄漏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职责范围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二是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县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七彩云端、永德新闻等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到达率,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信息发布点、信息上报及政务公开严格实行审核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保密审查嵌入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在审批流程中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到位。年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网络失泄密及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事件,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民族宗教相关内容较为敏感,审核机制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制度需继续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研判,谨慎把握尺度,兼顾保密和公开的关系,在认真落实严格审查机制的同时,做到“能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学习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吃透文件要求,全面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主动公开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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