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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5-01-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法定工作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营造公开公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研究

设置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改善等内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省委统战部、云南网以及永德新闻、永德县人民政府官网等各类政务媒体平台发布信息83条,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财政预算公开1条、决算公开1条,通知公示1条,年报1条,公开内容涵盖了我局的职能、工作动态及主要业务情况等内容,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对民族宗教领域信息公开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常态化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责任制,指定专门股室,对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准确真实。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发布源头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质量,严防失密泄密和公民个人隐私泄漏等问题。2024年,未发生部门泄露个人隐私情况,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在职责范围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县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七彩云端、永德新闻等以及省、市媒体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到达率,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民族宗教信息较为敏感,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尺度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分析研判,谨慎把握尺度,做到“能公开尽公开”;二是拓展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三是聚焦民族宗教领域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托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专题宣传,进一步凝聚共识、增进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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