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公安局大山派出所在大山乡纸厂村开展走访工作中,发现一缅甸籍女子杨某某居住在纸厂村大明山二组施摆一家,未办理任何手续,涉嫌非法居留,因涉及外来人员,影响我县旅游市场的管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作此通报。
案件情况:2023年6月6日杨某某持有“缅甸与中国边界通行证”从孟定清水河口岸进入中国,进入中国后到镇康县南伞镇其妹妹家居住,杨某某在未办理合法居留手续的情况下,于10多天前从南伞镇到大山乡纸厂村大明山二组其姐姐家居留至今。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对杨某某在未办理合法居留手续非法居留在其姐姐家至今的行为给予罚款500的处罚。
处理单位:永德县公安局。
处理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永德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