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中学义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2.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使之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3.根据大山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教育事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督促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法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的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根据教育事业年度规划,提出教育事业的基建投资和事业经费安排意见,管理教育事业经费,并负责学校的财务监督和基建质量管理。
6.负责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学校的师资建设规划,负责安排教师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县教育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