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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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部门: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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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 (一)部门概况 | 本单位主要职能:本单位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育、学绩管理、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后勤保障等管理服务。 机构情况:本单位为独立编制核机构。 基本情况:崇岗中学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创建于1969年,原称永德县第六中学,位于永德县南部,海拔1830米。崇岗中学现有在校学生593人,其中寄宿生590人,有11个教学班,有教职工47人,学校占地面积 1424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786平方米。 |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 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产生的效果,根据崇岗中学部门职责,从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完成质量、项目的效益性分析、合理可行等四个方面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中学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832529.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1884.95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4.59元,占总收入的0.01%。2022年度支出合计8620625.25元。其中:基本支出7160109.49元,占总支出的83.06%;项目支出1460515.76元,占总支出的16.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做到收支平衡,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保证和促进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本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 建通过自评,强化支出责任,增强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意识,全面了解和掌握教育专项资金总体使用绩效和项目执行情况,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资金分配及项目管理,提升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
(二)自评组织过程 | 1.前期准备 |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建立并逐步完善了自评工作组织机构,由分管负责人开展自评工作,财务室牵头和组织实施自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内部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 |
2.组织实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组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重点,严控一般;规范编制,讲求绩效为原则,把绩效评价作为工作的指南,规范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严格审核评价结果,认真撰写自评报告。 |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 项目绩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满意、评价结果良好。 |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 存在的问题:1.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改善办学条件限制。2.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整改措施:1.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提高股室的绩效意识。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 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本单位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 一是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二是结合实际,确定考评项目及考评指标;三是措施到位,扎实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