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永德县城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和《永德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重点工程及乡镇小集镇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19-04-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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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制定《永德县城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和《永德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重点工程及乡镇小集镇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永德县城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和《永德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重点工程及乡镇小集镇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永德县城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和《永德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重点工程及乡镇小集镇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在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45人至50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永德县土地征收工作有关的人员35人至40人。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0人至15人。 3. 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日18:00时。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表格(相关报名表格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到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2019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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