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规定,并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要求,对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已脱贫劳动力、边缘监测户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通过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资料审核,现拟兑付符合条件的395人,共涉及补贴资金39.5万元。现将拟兑付人员名册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拟符合享受对象有异议,可向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83-5211148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