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永德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利企惠民政策 >> 正文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告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1:5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精神,现将永德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城镇登记失业并通过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属于以下其中一类):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四)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六)被征地农民;

(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档次在60%至100%(含100%档次)5个档次的可以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大病保险。

政策依据:根据云政办发〔2020〕61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如果省市有新文件出台补贴标准有变化,则按照新文件规定执行)。

三、补贴标准

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补贴;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满的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五、申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承诺书(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窗口填写);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三)灵活就业证明(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灵活就业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四)户口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上);

(五)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六、受理时限及地点

(一)受理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永德县原劳动局一楼大厅)。

七、注意事项

(一)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不可重复享受;

(二)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个体工商户、持有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下登记为法人、监事、理事、股东、合伙人等职务)及在村组、社区任职、乡村医生等享受政府补贴人员不在补贴范围;

(三)其他不符合享受条件人员。坚决杜绝提供虚假资料套取、冒领社保补贴,对违规套取社会保险补贴资金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社会保险补贴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审核通过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通过“一卡通”平台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请申请补贴人员及时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避免出现社会保险补贴不能及时发放的情况。

咨询电话:0883-5216602。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