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转作风、抓落实、争进位,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护航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任务抓落实。县人民政府严格按规定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次,县政府专题部署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专题业务培训会议2次。政府各部门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覆盖开展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德党镇、永康镇、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现场述法,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专题审议县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补强弱项,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二是抓实法治督察。认真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法治督察的通知》要求实施法治督察,县委依法治县办7月份完成对德党镇、崇岗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实地督察。严格按要求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法治督察发现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2024年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二)加强理论武装,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更加夯实。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县委把法治建设纳入《中共永德县委常委会2024年议题计划》。2024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法治内容8次474人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法治内容504次7561人次;县委、县政府专题学习法治1次75人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67次915人次。二是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县委组织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永德县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永德县2024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对科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基层党组织书记、行政村(社区)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等集中开展法治培训,全年县级开展主题班次40期6171人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法治培训13期1441人次。
(三)坚持依法决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依规决策,共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04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常态化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全程列席,接受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政府行政决策,确保依纪依规决策。三是依法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依法征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意见建议,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91件,政协委员提案115件。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审计涵盖财政管理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民生审计和企业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13个。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及时完善决策内容。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监督,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制定并公布《永德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六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县123个村(社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各乡镇、各部门积极配备公职律师,共配备公职律师13名,依法决策能力持续提升。
(四)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机制、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持续提高。一是制定印发《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大队工作协调机制(试行)》《永德县县级行政执法队伍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联动机制(试行)》《永德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执法统筹指挥机制(试行)》,部门、乡镇行政执法上下联动,执法合力逐步形成。二是加强乡镇赋权履责能力建设。加强对乡镇履行赋权事项责任情况进行跟踪评估,10个乡镇行政执法队核定人员编制79名,配备到位73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312人,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保障有力。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组织32名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10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永德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示范培训班”培训、110人参加乡镇明责、赋权、扩能业务提升培训、29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云宣讲学习培训、41人参加云南省司法厅举办的“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持续提高。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随机抽取11个部门181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评查情况一案一书面评查意见反馈被评查单位;抽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164件。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4批232人,通过218人,通过率93.97%。
(五)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场活力持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便民利企优惠政策,2024年全县净增经营主体5208户。二是扎实推进县级“综合窗口”改革,事项授权进驻综窗25个部门、226项事项,累计办件2768件。三是持续简政放权,公布28个县级部门权责清单,依法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41项;全县11万人注册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办件量25.26万件。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99.82%,依申请公开六类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41%。四是转作风抓落实,对涉企服务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问题8个,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9件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对标省委“三下降一扭转”“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工作目标,以“四防”法治宣传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69场次12万余人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06场次11113人次,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持续提高。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实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2024年共排查出社会矛盾纠纷4808件,成功化解4333件,正在依法化解475件;坚持“四下基层”,依法化解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受理来信来访181件次,办结172件,正在办理9件,按期办结率100%。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化争止纷。接受行政复议咨询26件,办理行政复议14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发挥。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目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防范,发放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份、安全宣传短信11万条,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93场7721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240人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46次1586人;组织56家企业300人次逃生演练,组建安全生产应急队4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工作推进还有差距,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需持续提升。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到位,特别是部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质效需要规范和提高。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化程度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把思想、精神、决策落实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二)持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明晰权责边界,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律框架内推进;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全面提质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增强危机意识、底线思维意识,提高处突能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三)持续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续加强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决策执行情况评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配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努力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五)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开展“矛盾风险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持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设廉洁政府,坚持“两个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党内监督、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作用。规范政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七)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部门法治队伍建设,在班子中配备一定比例的法律专业领导,对全体国家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法治培训,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