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醉美临沧,果香永德”定位,深化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永德行动”,全面实施省委、市委3815战略,大力实施“563”发展计划,以“6+1”产业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六个永德”,全面构建“一城两轴三镇四带”发展格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永德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施。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多措并举抓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2023年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工作4次,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政府部门“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认真开展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现场述法,班卡乡、乌木龙乡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专题述法。二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标2022年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自查自评、市级验收、第三方评估指出问题和短板,对照示范创建230项指标体系,制定印发实施《永德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完成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2023年版汇报材料撰写、永德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片制作、省级验收资料系统录入上报、自评,正在待省级审批、公示、命名。根据省委、市委要求,积极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县,完成永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自评,形成永德县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县自查自评报告、申报材料汇编已上报省、市。三是抓实问题整改。重视省委政治巡视工作,全面落实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永德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加强法治建设,制定实施《永德县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对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开展实地督察反馈督察意见,对反馈云南的七个方面二十四个共性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按《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法治建设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对照市上督察反馈永德县的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反馈的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永德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持续强化。四是抓实法治督察。制定印发实施《中共永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法治督察通知》,采取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相结合方式,对“一规划两纲要”中期推进情况、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延伸督察项目开展法治督察,对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小勐统镇政府和小勐统镇班老村等进行实地督察。五是抓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法治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瞄准“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围绕“向谁普、谁来普、怎么普、见成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实施精准化、时效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依法办事观念。以深入开展“两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为抓手,对标对表《永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审视目标完成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收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本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发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三个阵地一个熔炉”及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新招录国家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全力抓好干部法治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2023年举办“永德县‘一把手’暨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 ”2期254人;“永德县村(社区) 两委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专题培训班”1期132人;永德县村(居) 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专题培训班”1期113人;“永德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班 ”1期68人。二是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领导有力度。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县委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及时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按时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报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用机制促进依法决策有实效。严格执行《临沧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永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制度体系;制定并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三重一大”事项均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广泛吸收专家和律师加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县人民政府决策事项共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40次;全县10个乡镇和123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有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为抓手,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践行“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服务要求,提供“永德服务清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制定《永德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出台以“联系+常驻”方式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由25名处级领导挂钩联系、50名干部组成25个常驻服务小组,实现县内“四上企业”县处级领导和部门挂钩联系全覆盖。持续落实简政放权,公布实施《永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持续完善“互联网+监管+督察”平台运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一网式服务,全面推行24小时自助服务,实现政务服务大厅“24小时不打烊”。多渠道开通注册登记业务“绿色通道”,为经营主体提供“随时办、就近办、马上办”的注册登记服务,经营主体总量突破,质量提升,全县共有经营主体31468户(年内新增5441户)。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功能,2023年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2台,目前全县共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39 台,实现村(社区)全覆盖,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78件,为群众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431936元。五是行政执法提质增效有突破。制定实施《永德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工作方案》,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办证,全面落实赋权工;推进乡镇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巩固农业、林草、应急、交通运输、文化、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及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改革成果,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成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邀请专家、行政执法人员,对重点执法单位案卷进行评查,评查行政执法案件200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以书面和实地两种方式向被评查单位一对一反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5场次,参加221人,通过187人,通过率达84.6%。六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成效。制定实施《永德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办法》,构建多元化解格局,推动人民调解向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督查通报、挂牌整治、整改追责等制度,依托“三人小组”、“三问三还”、“党建和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和“三员一助理”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3年各人民调委会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380件,调解380件,调解成功362件,调解成功率95.26%,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应急救援保障安全有响应。建立机制,制定《永德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任务分工方案》《永德县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实施方案》《永德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永德县道路交通安全4个“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永德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永德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一年来,共检查企业74户次,共查出一般隐患340条,已整改334条,正在整改6条,整改率98%。开展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技能,开展年度防灾减灾应急综合实战演练,出动应急救援车辆15辆次,参演工作人员达200余人。加强安全培训,对从事客运驾驶,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乡(镇)、农场管委会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各站所(中心)长、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村组干部等2567人进行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八是全面接受行政权力监督有合力。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76件,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121件,其中重点提案7件;邀请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接受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政府行政决策;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认真整改落实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整改回复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43份;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实行县级部门审计全覆盖,2023年开展审计项目21个,涵盖财政管理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金融审计、社保审计、企业审计。九是规范政务公开有深度。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力度;建立便捷高效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高公众参与度。十是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有创新。紧紧围绕省委“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精神“八进”学习宣传教育,广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以重大活动、节庆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2023年开展“普法强基·法律明白人大课堂”线上培训11期,1.2万余人参加培训。开展乡镇、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195场次2万余人次,法律明白人617人,学法用法示范户132户。在永德县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发出法治宣传产品63个;刊发新闻宣传稿件322条次,在宜居永德官方抖音号、快手号、微信视频号等发布普法短视频107条次,在永德电视台刊播“以案释法”公益视频65期次,播放普法公益广告132期次。利用LED大屏、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在重要、显眼位置粘贴悬挂或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海报、公益广告3857条、“以案释法”微视频400条次。全县编发简报168期,发放培训教材659本,宣传读物17970套,宣传挂历5000余份,印制《永德县普法强基补短板普法读本“以案释法”案例汇编》5000册,建成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以及58个法治示范村、93个文明村、11个普法宣传长廊,开展普法宣传1143场次,受教育群众16210人。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永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永德县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中央、省、市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法治部门主责的认识,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有待持续提升。
(三)行政执法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够到位,特别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有待提高和规范。
(四)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法治人员力量配备不足,行政复议、法制审核、法治督察人才紧缺,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及时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带头尊法学法。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原文学习宪法、民法典、党章等法律法规,认真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增强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升党性修养、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谋划部署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情况。一是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作为恒定政府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政府党组成员的法律素养。县委、县人大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困难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工作4次,专题听取年度工作情况1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1次。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实施纲要中期评估,全面推动永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重要分工举措落实。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认真研究、分析、整改2022年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省市评估验收指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永德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申报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永德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明晰权责边界,持续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认真执行政府工作规则,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律框架内推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继续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范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开展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增强应急处突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防止“一言堂”;严格遵守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做好决策执行评估,适时动态调整重大行政决策。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
(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案必出庭;持续整合律师、公证资源,加快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建设廉洁政府,坚持“两个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财会、统计、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等作用。规范政务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信息需求。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法治建设,在班子中配备一定比例的法律专业人员,对全体国家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法治培训,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